Exstasis

       take it away i never had it anyway
       take it away and everything will be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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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 @ 2007-01-16 23:32

前几天跟老师去江西待了4、5天。地方上接待的很好,衣食住行都很方便,但回来还是觉得累得不行,今天睡了一整天感觉还没有完全缓过来。这可怎么办,连自己完全不用费力气的事都做不了,以后岂不是做哪种工作都吃不消。和罗燕聊了几句,结论傍大款是最适合我的工作…我说“工作太累做不了”,罗燕说“大款太少找不到”…多么悲哀的人生,宇宙超人赶紧来接我吧,阿弥陀佛。

and一周过去了貌似应该更新blog了。要做的事情很多,也没有什么精力写,所以想了想以前写的东西,发现给文字狱写的一个鼓吹设计的东西他没用上,于是拿来凑数。

在江西的时候特意留意了一下接触的人用的手机,发现从县城到南昌至少看到4、5个v3,1、2个“明”,然后是2、3个Nokia的n70和其他一些型号,三星的也有但是不多。我们所里有一老师在v3刚出来的时候就买了,用到去年下半年的时候坏了。于是这老师换成v3i,一个星期后在美国的机场丢了,回来立刻执着的又买了一个v3i。所以虽然现在连苹果都出了iPhone,还拿两三年前的V3说事确实跟不上时代,但我觉得没有哪款手机象V3那样值得说道,而且时间过的越久越能显出它的意义。v3不仅是一款产品,它在消费电子史上已然有了历史地位。

Reese Witherspoon去年运势不错,先凭《Walk the Line》问鼎奥斯卡影后,后借《Our Family Trouble》的3000万美元片酬成为好莱坞2000万俱乐部新成员。跟她一样顺风顺水的还有V3,MOTO这款“街机”在去年7月跻身消费电子的“5000万俱乐部”,与PS2和iPod一起成为经典中的经典。

现在还在说V3似乎有点老土,但是想想这款已经卖了两年的手机为什么还能成为话题是件有意思的事。V3在软硬件上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摄像头只有30万像素,也没有功能强大的操作系统,在200万像素是标配,智能手机开始普及的现在已经有点“老掉牙”。但它就是屹立不倒,到现在还没有被踢出流行之列,反而衍生出一个庞大的家族。

V3的刀锋为什么还没有钝?

因为它冷艳锋利的后现代设计让全球人民忽然发现“薄”、“酷”原是这么有魅力的元素。我们对“薄”、“酷”的狂热追捧甚至改变了MOTO的命运,让它的全球市场占有率一举上升到23%。

是的,都是设计立的功。如果几年前吸引你购买某款手机的理由还是它比其他产品更强大的功能,那么现在让你动心的更可能是它炫目华丽的外观。“设计为王”的口号几年前就已经提出,不知不觉中这个理念已经从口号变成了现实,工业设计成为每一家公司必备的竞争力要素。

这种变化出现的基础很可能是世界的扁平化。蒸汽机用了130年普及,电力用了80年,个人电脑用了16年,互联网只用了4年。扁平化的世界使技术以越来越快的速度传播,当各种梦幻配置都已归于平淡,人们对技术的需求逐渐达到临界点时,所有公司都在“绝望”的扮酷、扮性感、扮可爱、扮成各种能让朝三暮四的消费者动心的样子。于是商业科学家正在被商业艺术家取代,瓦特和爱迪生们让位于Jobs们。在这个厮杀日趋白热化的战场上,设计成了公司间相互火拼的最后利器。

当被问到“Mac Book除了美丽还有别的什么优点”,有人会回答“美丽是多么大的优点啊”。虽然承认时尚手机中很多元素华而不实,有人还是会说“但是如果我选择不买,我发自内心地觉得生活不完整 ”。

看到了吗,这就是设计的力量。但是这是一件好事吗?

很难给出肯定或者否定的回答。但是无论如何,美丽并不是一件坏事。何况现在的工业设计绝对不只是建立在外观之上,怎样让顾客更方便舒适的使用也是商业艺术家们当仁不让的使命。“美丽”与“简单”成为设计的两大主流,我们正在全方位的陷入“大设计”给我们设下的温柔陷阱。

一款好的设计能让产品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占领市场,再以烈火燎原之势蔓延。如果你的触角不够敏锐,那么不等你回过神,你身边的人很可能就已经全都一边听着iPod一边用V3呼朋引伴约在晚上打PS2。

既然设计有如此大的魅力和如此神奇的作用,那么便努力设计吧!真希望这个世界有这样简单。“一美遮千丑”的神话是没有的,一个完美的设计包含了无数反复推敲过的细节,背后一定有着无比强大的技术支持。没有一荣俱荣,只有一损俱损。

随着市场的日益成熟与飞速发展,设计本身已经成为一种商品。商品化的设计意味着你得比比别人更美丽、更舒适、更有特色、更能让人心动才能生存。曾经看上去很棒的设计现在可能仅仅只是不错,曾经是独一无二的特色可能现在已然成为标准。就像V3可以大卖5000万部,之后跟风它的超薄手机不少,却不见有哪款超越这个已经两岁的“老式”手机。

在这个变幻莫测的消费主义世界里,谁比谁想的更多决定了谁比谁走的更远。也许再过些年,“不设计,毋宁死”会成为基本的游戏规则。到时候我们除了耸耸肩,享受设计带来的美丽与方便,还能做什么呢?




最新评论 (点击这里查看更早的所有评论...)


cat

2007-01-22 00:17

实力是没在7,8月来过武汉...站在街中间会晒晕过去....站岗的交通警察叔叔们都是猛男啊.

说起来这个月易中天回武汉来访问母校还是怎么的,在我们这里杂技厅开了个演讲,内容是关于武汉这个城市的,结果我第二才知道消息.....

中山公园门口侧面的墙上有他老人家好大一副宣传画...貌似当年红军领导人招着手说同志们辛苦了...

其实演讲倒没什么,我就是想听他说武汉话....



狒狒

2007-01-22 17:00

我倒是在某一讲中听到了他的长沙话呢...



Ex

2007-01-23 14:52

我觉得北京的天气除了干一点别的都很好啊,为什么说北京天气不好?武汉多恶劣啊,在武汉生活过没有哪里不能生活…

易中天是长沙人?



狒狒

2007-01-23 18:54

我也觉得能在武汉生存的人就能在任何地方生存呢!
是长沙人吧~



s

2007-01-23 22:38

重庆那几个月的夏天24小时都是恒温啊!恒温啊!
其他地方半夜也会有点温差吧?



Ex

2007-01-23 23:16

恒温啊!恒温啊!

我觉得实力在泪奔…重庆今年夏天40多度吧,很有名!



狒狒

2007-01-24 16:03

横横!我佐证实力同学说的不假!我去的时候清晨5点下火车那个热的跟中午几乎没区别只是太阳不直射!!!



s

2007-01-24 16:44

我不喜欢夏天。。
冬天都一点不怕,再冷多穿点衣服就行了,
热。。脱光了都热,剐了皮都热,况且还不能剐。。
而且易滋生烦躁情绪。



Ex

2007-01-24 17:05

我就不怕热怕冷啊!冬天穿再多衣服也没用,我一定要有炉子、暖气、电热毯等东西来提供热量,我自己不会产生热量所以穿再多也没有热量可以保存…TOT



狒狒

2007-01-24 19:59

我夏天就会说最恨夏天,冬天则说最恨冬天,所以我现在最恨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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